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制度
作者:万小陌 时间:2025-03-21 点击数:
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规范我院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丰富第二课堂,服务学生成才”的作用,推进学生社团规范化发展, 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制度
共青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制度
为规范我院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丰富第二课堂,服务学生成才”的作用,推进学生社团规范化发展,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社团年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以每年十二月份为截点,凡成立登记时间超过 6 个月的学生社团。
第一章 年审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遵守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情况;
(三)依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和完成会员信息注册的情况;
(四)根据章程开展社团活动、进行活动报备、活动总结的主要情况;
(五)学生社团对外交流情况;
(六)新闻宣传情况及反馈情况;
(七)内部机构建设的情况;
(八)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制定的情况;
(九)主要负责人变化的情况;
(十)社团年度获奖的情况;
(十一)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十二)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章年审方法和步骤
(一)各学生社团围绕第一章年审内容报送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团委做好年审工作;
(二)团委审核材料后并出具年审结论,即“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发布年审结论公告。
第三章年审等级及标准
学生社团年审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的学生社团确定“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确定“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不合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违反了共青团中央和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条例的;
(二)招新期间未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会员登记;
(三)一年中未开展任何活动的或者违反章程开展活动的;
(四)新闻情况导向性发生重大错误的;
(五)内部机制建设混乱的;
(六)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的;
(七)主要负责人不明确的;
(八)社团主要负责人侵占、私分、挪用学生社团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资产的;
(九)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时间接受年审的;
(十)年审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十一)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四章 年审结果的分析和处理
(一)团委对学生社团报送的年审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年审结论。对于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年审“基本合格”的学生社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罚;“不合格”学生社团,应当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 3 个月。整改期结束,学生社团应当向团委报送整改报告,团委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最终意见。
(二)对不参加年度审查的学生社团直接定为年审不合格,对连续两次不参加年审的,或连续两次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学生社团, 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同时追究主要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三)年审工作结束后,若发现学生社团在年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年审工作有重大问题的,可以对学生社团年审结论重新定为“不合格” 并根据情况依法进行处罚,追求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一)接受年度审查是学生社团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各学生社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年审时间、内容和提交材料等事项的要求,认真履行接受年度审查的职责,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年度审查的材料,其他相关单位也要积极给予支持, 配合学生社团,做好年审工作。
(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所有。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社团年度审核评分细则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社团管理情况 |
社团档案记录详实并有专人管理,资料齐备,管理规范 |
10 |
定期召开例会或其他会议 |
10 |
会员管理:组织会员活动,会员基本参加;会员遵守内部条例 |
10 |
接受团委对社团活动的管理与监督,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
10 |
按时参加团委召开的社团负责人会议(迟到-0.5, 缺席-1,无故缺席-2) |
10 |
组织活动情况 |
按要求开展培训指导活动(未按要求 1 次-2) |
20 |
按要求完成社团活动(未按要求 1 次-5) |
20 |
社团宣传情况 |
宣传队伍建设 |
设有社团宣传专员 |
5 |
加入团委新媒体宣传群 |
5 |
社团活动报道情况 |
发布社团活动预告次数。(每次+0.5) |
/ |
以年度为单位计算,新闻稿件团委新媒体平台发表篇数。(每次+1) |
/ |
社团获奖情况 (获奖奖项均需与社团活动内容有关) |
加分项 |
省级及以上(每人次+5) |
/ |
院级(每人次+3) |
/ |
系部、社团内部奖(每人次+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