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加强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提升社团活动层次,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修订)
共青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及 考核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提升社团活动层次,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社团,指导社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所有社团。
第二章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条件
第三条 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院工作人员中选聘,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学生社团。
第四条 社团指导教师的产生,采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团委颁发聘书,聘期为 1 年,根据工作量核算工作报酬,有关聘任材料在团委备案。
第五条 社团指导教师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思政类、志愿服务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共产党员;
(二) 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具有与指导社团相一致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愿意接受学院团委或相关系部团总支的考核、监督; (四)身心健康。
第六条 学术类团体的指导教师须对该团体活动所涉及的学术领域有一定研究;文体类团体的指导教师须对该团体活动所涉及的文体领域有一定专长。
第三章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职责
第七条 社团指导老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八条 社团指导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并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提出建议。
第九条 了解掌握学生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加强与社团部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学生社团利益。
第十条 加强对社团的管理,引导社团规范化发展。协助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对学生社团及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保证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第十一条 社团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教学科研,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有意义、有创意、可延续并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第十二条出席指导社团相关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第十三条指导学生社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及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
第四章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方法
第十四条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使指导工作有方向、有目的。
第十五条每次社团活动准时到场,不缺席,不中途离场。
第十六条每周开展 2 次对社团全体成员的指导培训活动,每次不少于 1 小时。
第十七条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学生社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类社团活动 2 次以上。
第十八条活动期间和社团成员要有良好沟通,积极做好辅导工作,给予社团成员帮助和解答。
第十九条认真填写每次活动的记录表,并及时交至团委。第二十条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会员,做到不偏袒不偏心。
第二十一条仪表合理,着装整洁,社团活动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
第五章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奖励办法
第二十二条社团指导教师的培训指导工作由团委负责登记备案。未申报的培训指导活动视为未进行,不计入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
第二十三条团委负责社团指导教师的业绩考核,每年末考核一
次。考核采取教师自评、社团会员评教、团委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共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 10%。将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中,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予以体现。
第二十四条 考核内容:(1) 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关爱学生;(2)本社团成员违纪率;(3)对社团成员的培训次数;(4)社团活动次数;(5)社团实绩及其他特殊绩优表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指导教师聘期为一年。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团委制定并负责解释。